那些在时光中神采飞扬的旧识

(其一 )其实,不过几年的时间后,我几乎已经忘了她。是她不太漂亮的缘故吧,我只得这样承认。只是每一次想起她总是她临走的那天,总是她的那个浅浅的笑意……

认识她是因为阿秋。阿秋是我的铁哥们,而她正是阿秋的女朋友。听阿秋天说是她主动来着。我当时没说什么,却是禁不住有点看不起她–那时,我们还没有见面。

我曾经问阿秋,你喜欢她吗?他含糊其辞地说了一统。大概是说,反正都是快毕业了,大家相互体验一番到头来谁也不吃亏。我只是一笑,其实之前我早就猜着他是这么想的。

阿秋长的帅气,暗恋他的女生并不少。而她又相貌平平,至于他们能够走到一起,我想是因为她主动的原因吧。阿秋一年级时也曾追过一个女孩子。可惜被拒绝了。那个女孩后来很后悔,因为并不是真心拒绝。女孩总是想考验一下男孩,而男孩却往往来者不拒。这意思有句古话说的好。

那时我和阿秋常爱在一起喝点脾酒。夏夜里的河边,夜凉如水,伴着水声虫鸣,迎风畅饮,实在痛快。自从她和阿秋正式来往以后,喝酒的便常常是三个人。看着一个女孩学男孩模样碰杯痛饮,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但也因为她的出现,我们倒是也不常喝酒了。有时候三个人坐在岸边胡扯乱谈,海阔天空,没有边际。这情景总让我想起一本叫《挪威森林》的小说来。

有一次她当面问我,说要不要帮我介绍一个……我笑着摇摇头还没说话,阿秋却说,他还小,他也不像我这样。”哦”她又问阿秋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阿秋夸大其词的说了一通。然后拍拍我的肩膀微笑着看我。我心里虽然高兴却觉得这高兴来的空泛:在她面前夸我又有什么意思呢?

和她见面以后,我反是觉得她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糟。一个女孩,她时常在你身边,微笑着听你讲话,愉悦地帮你做事,这样已经足够了。基本上就是不离不弃的样子。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里,阿秋回宿舍总是很晚。有些事发生了他不说,我也从来没有问过。毕竟他现在已经和我有些不同了。只是有一天晚上临睡前他突然问下铺的我说,你尝过女人的味道吗?我莫名其妙后又下了一大跳。转而又想大概是他吻了她吧,这也并不足为奇怪了,换上我也会这样的。这件事阿秋再没说起过,我也不再去问。

……

认识一个原本陌生的人后,你会发现彼此好象很容易在不经意间碰到。

她回主动打招呼,我微笑着应一句简单的话,算个朋友吧!我这样想也对那些误解我们关系的人说,事实上呢?大约也是如此吧。

阿秋曾经告诉我说她没有母亲,那是三年级下的事情了。关于她的母亲,有人说是病死的;有人说是在外面做二奶被人害死的。事实是怎么样的我不知道,这种事情怎么能问呢。我是知道的。

此后不久,她就和阿秋不知为什么事情闹了矛盾。我清楚阿秋是不会在意这些的。从一开始他就没认真过,那么早的恋情谁会认真呢?可她呢?我也拿不准,也不一定他们真是玩一场游戏而已。我还真希望如此,”谁也不吃亏”这是阿秋的话。

一场冬季运动会后,冷意陡增,我和阿秋都感冒了。我想起一年级时和他一起出水痘的不堪不堪情景,时间真是过的快呀,又是三年快过去了。……

冬天小心翼翼地到来了,能落的树叶全都落了。

一个中午时候,我站在教室外的阳台上晒着这最后一个冬天的阳光。因为是补习能走的人都走了,能不说的话都不说了。我凝神想关于冬天的往事时,她在我身后突然拍了一下,很轻,却让我颤抖一回。我转身时才发现我们站的很近,很近,真的,我从来没有那么近的接触一个和我毫无血源关系的女孩。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睫毛在跳动,冬日的阳光安静地照在她的身上,她的头发微黄却很轻柔地飘动着绕在她并不美丽而微显忧愁的脸上。我甚至可以感受到她穿着的毛衣的柔软和呼吸的湿润。

她是一个人活生生的,我也是。

“冷吗?”她问。”有点”我说,移开了与她对视的目光。”太阳很好啊,好久不见有怎这么好的天气”她说。我点点头,看着眼前这个因为我的铁哥们而认识的人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我们终于无话可说,她递给我一封信,让我转交给阿秋。信没有封口,我原样地揣近衣袋,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转身走开。只是却感觉她在身后看着我,我没有回头,害怕。

她和阿秋的事我知道的并不多,也不知道后来如何了之。总之阿秋对她是没有多大兴趣了,我不怪他换上我,可能也会如此,因为只有接纳没有责任,因为不爱。

那一段时间里,我经常在周末远远地看到她在四楼的阳台的护拦上打着赤脚走来走去。她不怕摔下去吗?我身上一阵阵发麻,转身走开。我没有理由干涉她,就因为我充其量只是她是一个面熟的朋友,而且是个男孩。

02年的那个冬天真是冷得出奇。一天早上,我把一只刚洗的玻璃杯搁在阳台上,就回教室打点课桌,忙了一阵子,出来去拿那只杯子,发现拿不动,仔细一看居然已经冰结在阳台上了。我小心翼翼地敲打了好一会儿,用手一掰,那只杯”嗖”的一声被我抛下楼去,摔在水泥地板上,清脆一声响,破碎开来。我俯身看了一会儿,哭笑不得之际却听到一串愉快的笑声。循声望去,她正在走廊的那一头笑容灿烂地看着我。我也只好陪着尴尬地笑了笑,仔细一想也觉得好笑起来。两个人在走廊的两端吐着大口大口的白气,样子的确很傻。

临近毕业的时光总是飞快如白驹。

转眼,又是阳光温暖的春天。她和阿秋分分合合,早已没了激情。是她不漂亮的原因吧,我这样想。阿秋还找我喝酒,对她只是只字不提。那天晚上我们醉了。第一次喝得那么过火,为了已知的别离,坐在青石板上;躺在草地上。我说我想吐,结果真的就吐了。阿秋还在一旁笑我量小,一句未了,自己也跟着吐了。他说想哭,却始终没哭出来。他要走了,我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曾经我们说好了要一起上高中,一起做很多很多的事情,可是他要走了……

流水无声,离别的不只是我和他。

记得她走的那天,正好阿秋家里有事,不在。我从来没有想到,在离别之际送她远行的人竟然是我。傍晚,我帮她提着包,穿过车来人往的街道,彼此一路默然无语。岁月之流在我和她之间打了一个旋涡,缓缓的,温柔而静谧,却仍然是挡不住地逝去。

她低头接过我手中的包,走了两步,腾出一只手回头微笑着向我挥挥手说”再见”。我苦涩四笑了笑说”保重”

上了车,她在一个靠窗户的位置坐下。透过玻璃窗我们木然相视。突然间,她想起了什么似的,张大了嘴对我说着什么。可是引擎轰鸣,人声鼎沸,车窗又打不开。我无奈地看着焦急的她摇了摇头。她安静下来,手还帖在玻璃窗上。我只看到她最后一个浅浅笑靥里的哀伤。车已载着她一点点离开……

2003年春夏之交的夜暮缓缓降落。

我转身往回走,心想真能再见吗?也许吧,我想。仰面一际暮色,低头华灯初上,该走的人都要走了。我也是。

2004年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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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留言·评论

  1. 跳房子 说:

    零二年,我还是个啥都不懂的小屁孩儿…读着跟小说似的…为什么要归档在”致爱的人”里呢,你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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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拓 回复:

    老帖子了,这是当年我高中时候写的文章,不是日志,所以是基于现实的虚构版。关于“致爱的人”你就当是博爱好了。再说有些关系原本就很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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